直到今天,時尚設計仍是一種知識產權保護選擇有限的行業(yè),哪怕是最獨特的設計。知識產權的保護是時尚設計領域中的真空地帶?,F(xiàn)在,這一情況有望得到改善。據(jù)美國《紐約時報》報道,在經過了一年的談判之后,美國參議員查爾斯·舒默提出了《保護設計創(chuàng)新和預防盜版法》的議案。這個法案得到美國服裝和鞋類協(xié)會(AAFA)及美國時裝設計師(CFDA)理事會的支持。
新法案涉及各時尚設計產品,其中包括手提包、皮帶和太陽眼鏡等。如果該法案能順利通過,在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產品同時,也將為原創(chuàng)的時尚設計提供更多的知識產權保護。
與之前寬泛模糊的相關法律不同,該法案提供了較為明確的、具體的時尚產權保護范圍。它將為新的原創(chuàng)時尚設計提供一個長達3年的持續(xù)保護期,同時為每一個之前的設計制定了公共領域法律。在出現(xiàn)法律糾紛時,原告必須在申辯立案時給出具體事實,即證明自己的設計是“唯一的,與之前的設計創(chuàng)意是區(qū)別的”。被告將有權表明,該設計的創(chuàng)意是獨立于受保護設計的產物,或者是從公共領域的某個設計復制而來的產物。另外,這個法律只禁止那些故意摹仿之前被保護的設計,消費者和零售商將不對采購或者銷售非法復制品負責;但是,家庭縫紉者例外,允許他們縫制個人或者家庭成員使用的被保護設計的摹仿品。
但是,要想真正將知識產權保護深入時尚設計領域還困難重重。其根本原因在于,消費者能從盜版設計中獲利更多,也就是說消費者可以以十分低廉的價格買到一模一樣的設計。一些美國法律人士就曾撰寫博文指出了一個悖論:一旦之前的設計被盜用并大量生產,那么消費者對新的設計的需求就會增加,從而刺激整個行業(yè)向前發(fā)展。也就是說,盜版行業(yè)也在刺激新的設計創(chuàng)意,進而增進產品銷量。
無論如何,該法案的通過,將促使設計師們在今后的設計中運用更多有別于前人的獨特設計創(chuàng)意。這對美國時尚行業(yè)乃至世界時尚行業(yè)來說,都是一個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