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勞動報》報道,榮寶齋(上海)拍賣有限公司舉行的第一場拍賣會,就碰到了“攪局者”。持2998號競投牌號的周峰和翟韶均以3300萬元的總價拍下兩幅畫作,卻拖延一年遲遲不付款,最終被榮寶齋告上法院。昨天,虹口法院開庭審理本案,周峰和翟韶均的代理人表示,愿意繼續(xù)拍賣合約,但籌措錢款需要一定的時間。翟韶均是江蘇知名企業(yè)家。2011年,榮寶齋(上海)拍賣有限公司舉辦成立后的首場大型藝術品拍賣會,翟韶均和朋友周峰一起參加了拍賣。2011年11月22日,周峰和翟韶均簽署拍賣協(xié)議,領取2998號競投牌號,分別以1200萬元和2100萬元的落槌價,競得黃胄的《草原追嬉》和《飛雪迎春》。拍賣會后,榮寶齋遲遲未收到3300萬元的拍賣款,遂將周峰和翟韶均告上法庭。
根據(jù)起訴書,榮寶齋要求解除雙方的拍賣關系,撤銷買賣交易,同時判令周峰和翟韶均賠償傭金、保險費、利息等各項損失1238萬余元。周峰和翟韶均并沒有出現(xiàn)在昨天的庭審中,代理人表示,愿意繼續(xù)履行拍賣合約。曾經(jīng)委托江蘇的一家公司墊付了100萬元,之所以沒有完全付款,是因為后續(xù)資金一下子跟不上,為此翟韶均和榮寶齋方面進行了多次電話溝通,要求延期或者分期付款。不過,榮寶齋的代理人表示,溝通的主要內(nèi)容,是催討3300萬元的拍賣款,從未答應過延期或者分期付款的要求。
由于距離拍賣已經(jīng)過去了1年多的時間,榮寶齋方面表示,委托拍賣兩幅畫作的委托方已經(jīng)“等不及”。現(xiàn)在,《草原追嬉》已被委托方撤回,《飛雪迎春》也已進入重新拍賣程序,無法履行拍賣合約。
周峰和翟韶均的代理人表示,如果合約無法繼續(xù)履行,賠償款數(shù)額過高。這名代理人表示,根據(jù)拍賣約定,拍賣前需要支付100萬元保證金,但榮寶齋并未向周峰和翟韶均收取。此后發(fā)生的一連串“不愉快”,和榮寶齋方面未盡合理審查義務有關,對此榮寶齋也應承擔合理過錯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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