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6日,良渚古城遺址申遺成功。7月24日下午,在良渚遺址管理區(qū)管理委員會,關于良渚申請世界遺產的準備、過程及意義等相關問題,藝術中國專訪了良渚遺址管理區(qū)管委會副主任、前良渚博物院院長蔣衛(wèi)東。以下為訪談實錄:
面向全人類的突出的普遍價值
申遺是有許多條件的,到底有哪些條件?國際上很簡單,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制定的《世界遺產公約》及其《操作指南》提出的條件要求,就是“突出的普遍價值”,這是申報世界遺產的最重要的一個條件,這個突出的普遍價值不是針對國家而言,而是針對全人類來說,無論是自然的還是文化的世界遺產,都要具有獨特的、與眾不同的突出的普遍價值。
但是這個突出的普遍價值并不是孤立的,《操作指南》里列了3個條件,一是要符合標準,文化遺產有6條標準,自然遺產有4條標準,文化遺產的6條標準只要符合其中的任何1條,就可以成為世界遺產,所以符合價值標準是最基礎的條件;第二個條件就是完整性和真實性,你申報的遺產必須得是完整、可靠、真實的,不能說把后面復建的,比方說把一個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復建的唐代式樣的建筑,去充當唐代的建筑申報世界遺產,這是不行的;第三個條件就是保護管理的有效性,這個遺產它是真實的完整的,但管理和保護的狀況一塌糊涂,也不能成為世界遺產,所以保護管理的有效性也是重要條件。以上三個方面共同支撐起世界遺產的”突出的普遍價值“。
我們國家的條件要更復雜和細致。國家文物局頒布了一個《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工作規(guī)程》,這里邊有10多條的標準,實際上涵蓋了申遺工作的方方面面。比如,申報對象要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要完成國保單位的“四有檔案”;需要有專門的保護管理機構,需要有專門的保護管理的地方條例、法律、法規(guī),以及總體規(guī)劃;需要有扎實的學術研究基礎;得有突出普遍價值的提煉;得有遺產的監(jiān)測、管理的體系,還得有和世界遺產申報相匹配的環(huán)境;當?shù)孛癖妼z產申報的支持態(tài)度,等等,總之涉及方方面面,條件非常多,要求非常高。
良渚國家考古遺址公園
25年申遺路,3年拼搏快車道
良渚申遺前期的工作說的簡單點就是創(chuàng)造條件,滿足條件,達標。按照前面提到的那些條件標準,一一做到、一一達標,這個過程說起來很簡單,但實際上地方政府做了巨大的努力和付出,因為這是在杭州城區(qū)邊上20公里的地方,是經濟高度發(fā)達的地方,也是居民高度集聚的一個地方,大范圍的保護和申遺工作,壓力實際上非常大。良渚從1994年就開始列入世界文化遺產申報的預備名單,到現(xiàn)在為止,25年了。應該說整個申遺過程是非常曲折和艱難,充滿艱辛的一個過程,也是包括地方的領導、群眾對良渚遺址保護和經濟開發(fā)、社會發(fā)展之間矛盾認知的一個過程,最初一些群眾對保護有抵觸心理,甚至出現(xiàn)過盜挖遺址的狀況,之所以能發(fā)展成為現(xiàn)在良好的狀況,是多年以來,歷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余杭區(qū)委區(qū)政府,良渚遺址管委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為遺址的保護、研究、宣傳和展示等工作做出了巨大努力的結果。
2016年7月13日,習總書記關于“良渚是實證中華5000多年文明史的圣地”的重要批示下達后,良渚的申遺進入了快車道,那個時候良渚申遺已經有了初步的基礎,但是主要的申遺工作實際上都是集中在最近三年之內完成的。可以說這三年,1000多天,我們良渚遺址管委會作為申遺的責任主體,沒有年休假沒有雙休日,真正的是“五加二”、“白加黑”。良渚申遺是7月6號成功的,良渚古城遺址公園是7月7號向公眾開放的,申遺一舉成功,遺址公園精彩亮相,兩個基本上就是同步完成的。
作為參與者,作為見證者,80多年的考古歷程,25年的申遺路,最后3年多,1000多天,可以說是大家“五加二”、“白加黑“埋頭苦干、努力奮斗出來的結果。
良渚古城城址
良渚申遺成功的三個意義
我借用國家文物局劉玉珠局長談的良渚申遺的意義,我認為他談得非常好。第一點當然就是為中華五千年文明史提供了實證,良渚是一個非常好的案例。因為以前西方慣用文明的幾個要素來衡量文明,受文字和青銅冶煉的限制,一般把中華文明定為3500年歷史,就從商代開始,而良渚以它的古城的規(guī)模,以它的規(guī)劃能力,社會整體的動員、組織能力,以及社會等級分化,玉器上出現(xiàn)的統(tǒng)一信仰等特征,明確證明已經達到了國家社會這樣一種社會發(fā)展的高度,不僅為中華五千年文明史提供了獨特見證,實際上也為世界早期文明發(fā)生的時間、方式、途徑,提供了一種新的探索,所以中華文明雖然與埃及、兩河流域和印度河流域的文明,有一些共性的東西,但也體現(xiàn)出跟其它文明,特別是以兩河流域為代表的西亞文明的一些不同和區(qū)別。就良渚來說,我們提供的符合世界文化遺產的標準有兩條,一是第三條,簡稱“見證價值”,用一句話概括,就是為中華5000年文明史提供了獨特的見證。世界文化遺產的專業(yè)評估機構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ICOMOS)組織專家多輪評估,最終對我們提出的良渚古城遺址的突出普遍價值沒有任何疑議,這表明國際主流學術界對中華5000年文明史的一種認可態(tài)度。
第二個意義就是為中華文明的傳播,文明的交流互鑒提供了很好的平臺。文明因多樣而精彩,因交流互鑒而更加豐富。良渚文明雖然有非常顯著的獨特性,但它也并不是孤立形成的,5000年前的中國,不是說只有良渚一個文明、一個國家,按照考古學界的理解,當時的狀態(tài)叫“古國林立,滿天星斗”。良渚能夠脫穎而出,先行申報世界文化遺產,主要是因為目前保存的狀況比較理想,保護管理工作比較出色,考古發(fā)掘比較充分,學術成果非常充分、扎實。但是,其它遺址,像東北的紅山、安徽的凌家灘、長江中游的石家河、山西的陶寺,還有山東地區(qū)以及陜北的石峁,有一系列的考古發(fā)現(xiàn),整個狀況非常豐富,已經充分體現(xiàn)出中華五千年文明起源時多元的特征,為中華文明的多元一體作出重要貢獻。
第三,它是一次對文化遺產的保護與當?shù)亟洕鐣l(fā)展矛盾的解決途徑的有益探索。“保護是為了人民,保護依靠人民,保護的成果讓人民共享,保護的成效讓人民檢驗”。申遺成功當然大家都非常高興,但是歸根到底還是需要在申遺成功之后,遺產的保護和利用能夠對當?shù)亟洕鐣诠步ü蚕矸矫鎺砻鞔_的、有益的、顯著的效果。應該說前期這方面的效果還是不錯的,像通過環(huán)境整治,讓遺產地老百姓充分得到了好處,還有像良渚文化村這樣依托良渚文化品牌的新型社區(qū)的建設,也成為了杭州的、浙江省甚至全國的一個品牌,以后共建共享方面的要求還是存在的,所以還要繼續(xù)探索,已有的探索已經為我們提供了一些可以借鑒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