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是美洲古文明的創(chuàng)造者。介紹美洲的古代文明,首先要談的是其創(chuàng)造者美洲印第安人(即土著居民)的起源問題。對美洲印第安人的起源問題,歷來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隨著考古學、人類學等相關(guān)學科的發(fā)展,如今世界上占上風的看法是:⒈由于迄今為止在美洲沒有發(fā)現(xiàn)猿人的遺跡,美洲印第安人的祖先不可能是土生的,而是從其他大陸遷徙過去的;⒉通過DNA的抽樣測試分析,排除了美洲印第安人的祖先與非洲人、歐洲人的祖先同宗的可能性,確認了與亞洲蒙古人種的同一性;⒊冰川時期(公元前7萬-1.2萬年),亞洲東北部與美洲西北部有陸橋相連,亞洲人越過陸橋進入北美地區(qū);⒋最早進入美洲的亞洲人是一批獵手,他們追捕獵物時越過陸橋,在北美地區(qū)繼續(xù)追捕,繁衍生息;他們的后裔追捕獵物時南下墨西哥,而后到達南美洲。⒌根據(jù)考古新發(fā)現(xiàn),大約在2.1萬年前左右,亞洲人通過白令海峽,分多次遷移到美洲大陸。也有部分學者認為,印第安人并非完全屬于同一種族,有部分居民可能是從大洋洲方面遷移到南美或中美地區(qū)的。
據(jù)估計,在公元15~16世紀之交,美洲印第安人約有1500萬~4000萬,語言和方言達1700余種。印第安部族也很復雜,主要的部族有:加拿大和美國的易洛魁人,墨西哥的薩波特克人、托爾特克人和阿茲特克人,墨西哥南部和中美洲的瑪雅人,加勒比海地區(qū)的加勒比人,委內(nèi)瑞拉、哥倫比亞及周圍地區(qū)的奇布查人,秘魯、厄瓜多爾和玻利維亞等安第斯高原地區(qū)的印卡人,阿根廷、巴拉圭的瓜拉尼人,智利的阿拉烏干人,巴西等國亞馬孫河流域熱帶森林和草原地區(qū)的阿拉瓦克人和圖皮人。
美洲是世界古文明的重要發(fā)祥地之一。美洲印第安人經(jīng)過漫長的漁獵采集生活,大約在公元前3000~2000年開始定居并從事農(nóng)業(yè)種植,培植了玉米、馬鈴薯、番茄、花生、甘薯、向日葵、煙草、可可、龍舌蘭、南瓜及某些豆類和薯類作物。飼養(yǎng)的家禽家畜有駱馬、羊駝、火雞等。玉米種植是印第安文明的基礎,故印第安文明又稱“玉米文明”。印第安人培育的很多農(nóng)作物后來傳到世界各地,對人類物質(zhì)生活做出了重大貢獻。但是,古代印第安人不知道使用鐵器、車輪和牛馬,這影響其生產(chǎn)力的提高和發(fā)展。在社會組織方面,長期處于原始公社制階段。土地為部落公有,由議事會分配給各氏族和家庭使用。實行集體勞動,產(chǎn)品平均分配。但是,有的地區(qū)達到了較高的社會發(fā)展階段,進入早期的階級社會。 美洲古代文明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前古典時期(公元前2000-公元250年左右),古典時期(公元250-900年左右),后古典時期(公元900-1500年左右)。
時至后古典時期,美洲印第安文明發(fā)展水平最高的為兩大地區(qū):一個在中部美洲(Mesoamérica,又譯“美索亞美利加”或“美索美洲”),包括今墨西哥、危地馬拉、薩爾瓦多、洪都拉斯、伯利茲等國,被稱為“中部美洲文明”。在那里最早興起的是奧爾梅克(Olmec)文化,被認為是中部美洲文明的先驅(qū)。其后興起的有特奧蒂華坎文化(Teotihuacán)、薩波特克(Zapotec)文化和托爾特克(Toltec)文化等。另一個在南美安第斯高原及太平洋沿岸一帶,被稱為“安第斯文明”。在那里最早出現(xiàn)的是查文(Chavín)文化,被認為是安第斯文明的淵源。其后興起的有帕拉卡斯(Paracas)文化、納斯卡(Nazca)文化、莫契卡(Mochica)文化、蒂亞華納科(Tiahuanaco)文化和契姆(Chimú)文化等。在此基礎上最后形成了三個主要文明中心:①以現(xiàn)今墨西哥尤卡坦半島和危地馬拉、洪都拉斯為中心的古代瑪雅文明(Maya Civilization);②以墨西哥高原盆地為中心的古代阿茲特克文明(Aztec Civilization);③分布于厄瓜多爾、秘魯、玻利維亞廣大地區(qū)的古代印卡文明(Incan Civilization)。
下面分別簡要地介紹一下美洲古代(也是拉美)的三大文明。
一、瑪雅文明 瑪雅文明(Maya Civilization)為古代瑪雅人所創(chuàng)造的印第安文明,是中部美洲印第安古文明的杰出代表,是古代美洲的三大文明之一,是世界著名的古代文明之一,也是唯一誕生在熱帶叢林而非大河流域的文明。
簡史:瑪雅文明一般可分為前古典期(早期即形成期,約公元前1800 ~公元300年),古典期(中期即鼎盛期,公元300~900年)和后古典期(后期,公元900~1521年)。
瑪雅文明區(qū)主要包括今天墨西哥南部塔巴斯科州和恰帕斯州,尤卡坦半島的尤卡坦州、坎佩切州和金塔納羅奧州,地處尤卡坦半島的中美洲國家危地馬拉、洪都拉斯、伯利茲和薩爾瓦多,總面積約32.4萬平方公里。
大約自公元前1800年起,古代瑪雅人已開始生活在上述地區(qū),公元初期在尤卡坦半島南部今危地馬拉佩滕(Petén)湖畔的熱帶雨林區(qū),興建了第一批“城邦”。這些城邦實際是早期的祭祀中心。公元3世紀以前的歷史,被認為是瑪雅文化的形成期。
從公元3世紀至9世紀,瑪雅文化進入鼎盛期,建立大小城邦達百余個,使用統(tǒng)一的象形文字和歷法,其中今危地馬拉的蒂卡爾(Tikal)有居民4萬人。今洪都拉斯西部與危地馬拉交界處的科潘(Copan),大約在公元前2000年就有瑪雅人在此居住,公元435年開始建城,公元5~9世紀處于全盛時期,成為當時的科學文化和宗教活動中心。瑪雅有立柱記事的習俗,一般是每隔20年建一座石柱碑。9世紀末,這些城邦突然衰落,立柱記事由此中斷,原因不詳。
公元10世紀末,瑪雅文明中心移向尤卡坦半島北部,與入侵的托爾特克(Toltec)人的文化相融合,先后興起了埃爾塔興(El Tajín)、奇欽?伊察(Chichen Itzá)、瑪雅潘(Mayapan)等城邦,使瑪雅文化重新繁榮起來。1450年各城邦間發(fā)生混戰(zhàn),瑪雅文化再度走向衰落。最后一塊石柱碑立于1516年。歐洲殖民者入侵前,瑪雅人已向階級社會過渡,氏族社會內(nèi)部出現(xiàn)了世襲的貴族和僧侶,使用奴隸勞動,公社社員也須為貴族耕種土地和繳納賦稅。
經(jīng)濟生活:瑪雅人以農(nóng)業(yè)為生,在沼澤地挖渠排水,修建臺田、渠田,種植玉米、菜豆、西紅柿、、可可豆、辣椒、南瓜和棉花等多種作物。主要生產(chǎn)工具是尖頭木棒和石器,刀耕火種,沒有完全跨過新石器時代。瑪雅人掌握了飼養(yǎng)火雞、狗和蜜蜂的技術(shù),學會用龍舌蘭纖維和木棉織布。
國家組織和社會:瑪雅并沒有形成“帝國”,只是城邦國家。瑪雅人的社會組織以家庭為基礎,家庭是瑪雅社會的核心。實行夫權(quán)制,但母親或年長的婦女在家庭中仍有一定的地位。若干血親家族組成氏族。社會的基層組織是氏族公社。瑪雅社會的中心是城市。瑪雅社會是一個階級社會,分成國王、貴族階級、中等階級和平民階級。整個社會呈金字塔形。
在瑪雅文明的后古典時期,由于颶風、干旱、瘟疫和戰(zhàn)亂等天災人禍,古瑪雅文明迅速衰落,城市大都被遺棄。當16世紀西班牙殖民者入侵時,尤卡坦半島上的瑪雅城邦已呈現(xiàn)出支離破碎、衰微破敗的景象。西班牙殖民者的入侵使脆弱的瑪雅文明遭到嚴重的摧殘。
文化藝術(shù)與宗教:瑪雅人在文化和科學方面卻取得了令人吃驚的成就。公元前后,瑪雅人創(chuàng)造了象形文字,用樹皮紙或鞣制過的鹿皮記載天文、醫(yī)學、儀典、神話傳說、詩歌和歷史,為美洲大陸惟一發(fā)明使用文字的印第安部族。計有800多個寫書符號,3萬余個詞匯。瑪雅的象形文字,形象在中間,四周附加連綴和語尾變化;出現(xiàn)了表意符號;一個字往往是一句話。文字有寫在紙(樹皮紙)上的,有雕刻在石柱、石碑上的。此外,壁畫、木刻、玉雕、貝雕、骨雕和陶器上也有銘文。內(nèi)容豐富,有關(guān)天文、占卜、歷法、歷史、統(tǒng)治者的生平、世系、醫(yī)學、植物、動物、地圖和戰(zhàn)爭、結(jié)盟等事件的記載。瑪雅象形文字古抄本現(xiàn)僅剩3部,以其收藏地分別稱作“德累斯頓抄本”、“馬德里抄本”和“巴黎抄本”,至今尚未能完全釋讀。到目前為止,大部分內(nèi)容尚未破譯。
在數(shù)學方面,瑪雅人創(chuàng)造了精確的數(shù)學體系和天文歷法系統(tǒng),他們采用20進位法,在世界上最早使用“零”的概念,比歐洲早800余年。他們建立了精密的歷法制度,最重視對太陽和月亮的觀測,他們能算出日蝕和月蝕出現(xiàn)的時間,并已將7大行星都列入了研究范圍。他們對金星運行周期的計算和現(xiàn)代科學實測結(jié)果完全一致。瑪雅歷法體系由“神歷”、“太陽歷”和“長紀年歷”組成。瑪雅人經(jīng)過周密計算,認為一年是365.2420天,這同現(xiàn)在計算的一年為365.2422天的數(shù)值只差2/10000。
在建筑方面,古代瑪雅人修建了不少金字塔。在沒有金屬工具、沒有大牲畜和輪車的情況下,古代瑪雅人卻能夠開采大量重達數(shù)十噸的石頭,跋山涉水、一路艱辛地運到目的地,建成一個個雄偉的金字塔。金字塔最高的可達70米,其規(guī)模之巨大、施工難度之高,令人吃驚。古代瑪雅的金字塔和古埃及的金字塔在建筑形式上有著明顯的不同。埃及的金字塔的塔頂是尖的,而瑪雅金字塔卻是平頂,塔體呈方形,底大頂小,層層疊疊,塔頂?shù)呐_上還建有廟宇;在用途上也不一樣:埃及金字塔是法老的陵墓,而瑪雅的金字塔除個別外,一般是用來祭祀或觀察天象的。除金字塔外,瑪雅人還興建了不少功能性強,技藝高的民用建筑,主要有:房屋(包括廟宇、府邸、民居等)、公共設施(球場、廣場、集市等)、基礎設施(橋梁、大道、碼頭、堤壩、護墻等)和水利工程(水渠、水庫、水井、梯田)等。
此外,瑪雅人在壁畫、雕刻、彩陶等方面均有很高的水平。繪畫多為壁畫,也見諸于陶器和古抄本。使用多種顏色,顏色來自于植物和動物。手法是寫真的,工具由鳥羽和獸毛制作,還有形同我國毛筆狀的繪畫工具。墨西哥恰帕斯州博南帕克的壁畫是世界古代壁畫藝術(shù)的珍貴寶藏。雕刻方面,按所使用的材料劃分為石刻、木刻、貝雕、玉雕、骨雕和泥塑等。石雕有兩種:一為獨立石雕(石柱、石碑和石座等),一為房屋和其他建筑物上的飾刻。泥塑多用于房屋建筑和墓穴中,有人物、飛禽、走獸、爬蟲等形象,還有銘文。
瑪雅人的宗教是多神教。居首位的是天神伊察姆納(Itzamná),為祭祀的保護神,也是文字和科學的創(chuàng)造者。眾多神靈中主要有雨神恰克(Chac)以及玉米神龍姆卡什(Yum Kaax),還有羽蛇神庫庫爾坎(Kukulcán)、戰(zhàn)神和風神烏拉坎(Huracán)等。
這次展出的展品主要是古代瑪雅文明的文物。其中有泥塑、彩陶、玉雕、石雕等,泥塑有人物、神像、動物、住房06-5-4-17等。還有彩陶杯、彩陶盤、彩陶罐等。這些造型栩栩如生的展品生動地反映不同時期瑪雅人的生活、勞動、戰(zhàn)斗和娛樂,一定會使中國觀眾對燦爛的瑪雅文明留下深刻印象。
二、阿茲特克文明 阿茲特克文明(Aztec Civilization)是墨西哥古代阿茲特克人所創(chuàng)造的印第安文明,是美洲古代三大文明之一。主要分布在墨西哥中部和南部。形成于14世紀初,1521年為西班牙人所毀滅。
簡史:阿茲特克人原屬納瓦語(Nahuatl)系發(fā)展水平較低的一個部落,后來因吸收、融合這個地區(qū)其他印第安優(yōu)秀文化傳統(tǒng)而迅速崛起。公元11~12世紀間,從北部遷入墨西哥中央谷地,1325年在特斯科科(Texcoco)湖西部島上建造特諾奇蒂特蘭(Tenochtitlán)城。1426年,阿茲特克同特斯科科、特拉科潘結(jié)成了“阿茲特克聯(lián)盟”,由阿茲特克國王伊茲科亞特爾(Itzcóa(chǎn)tl)任首領,勢力日盛,在谷地建立了霸主地位。繼承人蒙特祖馬一世(Moctezuma I)及其后的國王不斷對外用兵,開疆拓土,至16世紀初,其疆域東西兩面已抵墨西哥灣和太平洋沿岸,北與契契梅克為鄰,南至今日之危地馬拉,人口約300萬,發(fā)展到極盛時期。1519年,西班牙殖民者埃爾南?科爾特斯(Hernán Cortés)利用印第安人內(nèi)部矛盾,進攻阿茲特克國,蒙特蘇馬二世(Moctezuma II)在入侵者面前動搖不定,最后成為西班牙殖民者的傀儡。1520 年6月向人民勸降時被群眾擊傷而死。科爾特斯在所謂“悲慘之夜”僥幸逃命后,又于1521年卷土重來,阿茲特克人在新國王夸烏特莫克(Cuauhtémoc)率領下,與圍城的西班牙殖民者展開殊死搏斗,最后由于糧食和水源斷絕,加之天花肆虐而失敗。1521年8月,西班牙人占領特諾奇蒂特蘭,在城中大肆屠殺,并將該城徹底毀壞,后在其廢墟上建立墨西哥城。
經(jīng)濟生活:阿茲特克國有比較發(fā)達的農(nóng)業(yè),主要作物有玉米、豆類、南瓜、馬鈴薯、棉花、龍舌蘭(Tequila)等,其中龍舌蘭是其特產(chǎn)。飼養(yǎng)火雞、鴨、狗等禽畜。阿茲特克人利用特斯科科等湖泊發(fā)展人工灌溉系統(tǒng),據(jù)說在特諾奇蒂特蘭城南的索奇米爾科(Xochimilco)有1.5萬條人工渠道,至今仍存900條。手工業(yè)相當發(fā)展,有金、銀、銅、寶石、皮革、紡織、羽毛、陶器等各種工藝品。首都特諾奇蒂特蘭面積約10平方公里,人口達30萬。城內(nèi)街道、廣場設置整齊,全城有10余公里長的防水長堤,并有兩條石槽從陸地引淡水入城。城內(nèi)有神殿、王宮、行政官署、貴族邸宅、游戲場、學校等建筑。城北的市場是國內(nèi)貿(mào)易中心,據(jù)記載可以容6萬人交易貨物,比西班牙的市場還大。
國家組織和社會:實行集權(quán)統(tǒng)治,最高首領國王和貴族高居于民眾之上,并擁有強大的軍隊,明顯表現(xiàn)出阿茲特克社會已向階級社會過渡。阿茲特克的國王由部落會議從特定的家族中推舉,事實上是最高軍事酋長,無世襲權(quán),并可被部落會議罷黜。阿茲特克人同與之結(jié)盟的部落結(jié)成統(tǒng)一的政治和文化共同體。聯(lián)盟所征服的部落需向聯(lián)盟割讓土地和納貢,但可保有自己的部族神和習俗,由自己的酋長管理。特諾奇蒂特蘭城分為四大區(qū),分屬四大胞族。下面共分為20個氏族,各氏族有自己的氏族神、祭司和寺廟,享有處理內(nèi)部事務的權(quán)利。各氏族選出代表出席酋長會議。土地被分成王田、祭司田、軍田,由公社成員集體耕種,以供國王、貴族、祭司和武士所需。但社會組織仍以被稱作“卡爾普里”的氏族公社為基礎,土地為氏族公有,分配給各家庭耕種。
阿茲特克人的社會組織以氏族為基礎,實行公社土地所有制,但已開始出現(xiàn)階級劃分,貴族、祭司、武士和商人構(gòu)成社會的統(tǒng)治階級。貴族擁有土地和自己的姓氏,子女可受到特殊教育。平民接受農(nóng)、工和戰(zhàn)技等專業(yè)教育,是軍隊的主體。最下層是奴隸,主要來自戰(zhàn)俘和罪犯。
文化藝術(shù)與宗教:阿茲特克文明在發(fā)展過程中,吸收了托爾特克文化和瑪雅文明的許多成就,但自己也有獨創(chuàng)。其文字仍屬圖畫文字,但已含有象形文字成分。天文歷法方面,使用太陽歷與圣年歷,已知一年為 365天,每逢閏年補加一天。醫(yī)學方面,知道利用各種草藥治病,并已使用土法麻醉。阿茲特克人的陶器和繪畫均極精致,建筑和藝術(shù)也達到相當高的水平。首都特諾奇蒂特蘭的公共建筑物多以白石砌成,十分宏麗壯觀。一般房屋的周圍,在固定在水面的木排上種植花草,形成水上田園。城中心的主廟基部長100米、寬90米,四周有雉堞圍墻環(huán)繞,塔頂建有供奉主神威濟洛波特利和雨神特拉洛克的神殿,其祭壇周圍有蛇頭石雕,壇下發(fā)現(xiàn)的重達10噸的大石上,刻有被肢解的月亮女神圖案,1790年在墨西哥城中心廣場發(fā)現(xiàn)的“第五太陽石”直徑近 4米,重約120噸,刻有阿茲特克宗教傳說中創(chuàng)世以來四個時代的圖像,代表了阿茲特克人石雕藝術(shù)的高度水平。阿茲特克人是優(yōu)秀的建筑師。首府特諾奇蒂特蘭是一座島城,有3條寬達10米的石堤與湖外陸地相通,石堤每隔一定距離就留一橫渠,渠上架設吊橋,可隨時收放,以防外敵入侵。城內(nèi)建有宮殿、神廟、官邸、學校,建筑宏偉,最大一座金字塔臺廟其規(guī)模甚至可與古埃及的媲美。為了滿足城市稠密人口對糧食的需要,在湖泊中建造了獨特的“水上園地”,以擴大種植面積。島城四面環(huán)水,市內(nèi)河道縱橫,景色富麗,殖民者為之傾倒,驚呼為“世界花園”。但科爾特斯把這座城市燒成了廢墟,后來的墨西哥城就建在這一廢墟上。阿茲特克人主要生產(chǎn)工具仍為石器,多由黑曜巖制成,但已會制造銅、金物品。有精確歷法,會使用各種草藥治病,在音樂、舞蹈、繪畫方面也有一定的水平。
宗教在阿茲特克人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居民相信靈魂永存,并相信存在至高無上的主宰。他們崇拜自然神,主神威濟洛波特利(Huitzilopochtli)被視為太陽神和戰(zhàn)爭之神,其他的神主要有:創(chuàng)造神特洛克-納瓦克(Tloque-Nahuaque)、太陽神托南辛(Tonatinh)、雨神特拉洛克(Tláloc)、玉米神希洛內(nèi)(Xilonen)、羽蛇神克查爾科阿特爾(Quetzalcóa(chǎn)tl)、“雙頭神”奧梅特庫特利(Ometecuhtli)及其妻子奧梅奇華特爾(Omecíhuatl)等,國王被看成神的化身,祭神時以戰(zhàn)俘為犧牲。其特異習俗之一是以活人為祭品,每年有數(shù)千人被祭神靈。武士以獻身祭壇為榮。
三、印卡文明
印卡文明又譯印加文明(Incan Civilization)是以古代印卡人為代表的印第安文明,為南美安第斯地區(qū)的古代文明,是美洲古代三大文明之一。
簡史:“印卡”(Inca),意即“太陽之子”,是安第斯地區(qū)講克丘亞語的印第安人對他們首領的尊稱。公元13世紀,印卡部落在秘魯?shù)膸焖箍乒鹊馗浇ň樱?5世紀初,崛起成為安第斯地區(qū)的強國。到15世紀末16世紀初瓦伊納?卡帕克(Huayna Capac)在位時,印卡帝國處于鼎盛時期,其疆域北至今厄瓜多爾和哥倫比亞南部,南達智利和阿根廷北部,南北4000千米,人口約1000萬,成為古代美洲最大的一個印第安國家。 國家組織和社會:印卡古國正式的名稱為“塔萬廷蘇約”(Tahuantinsuyo),國王在政治、宗教和軍事上擁有至高無上的權(quán)力,其下有貴族、祭司充任各級軍政、宗教職務,組成嚴密的行政體系和統(tǒng)治機構(gòu)。印卡王被認為是太陽之子,當他繼承王位時,他將和他的最大的被叫做科婭(Coya)的姐妹結(jié)婚,而他們所生的第一個兒子將會是下一屆印卡王。印加王可以有很多的妻子,但是能夠繼承王位的那個孩子只能是他和他的姐妹生下的孩子。
印卡社會的基層結(jié)構(gòu)是“艾柳”(Ayllú),相當于氏族公社。土地被分為太陽田、印卡田和公社田,公社成員先要耕種供祭祀和王室使用的太陽田、印卡田,最后才能耕種公社的土地。公社田分配給每個家庭耕作。在勞動組織方面,帝國設立一種稱作“米達制”(mita)的勞役制度,輪流征調(diào)壯年男子去建造公共和宗教工程。還有一種從事特殊差役的“亞納科納”(yanacona),相當于奴隸或半奴隸。
經(jīng)濟生活:印卡人已有發(fā)達的農(nóng)業(yè),培育了玉米、馬鈴薯等40多種作物。他們在深谷陡壁、氣候干燥的安第斯山區(qū)修建了龐大的梯田系統(tǒng)和引水工程,這些用石板砌成的水渠有的長達百余千米。亦馴養(yǎng)駱馬和羊駝,作為馱載工具,并提供紡織用毛。
文化藝術(shù)和宗教:印卡人文化上的成就突出表現(xiàn)在雄偉的巨石建筑方面。在庫斯科、薩克薩瓦曼、馬丘比丘等地用巨石建成的宮殿和城堡,石塊之間結(jié)合緊密,以致刀片也難以插入,有的城堡建于陡峭山崖,高聳入云。為了治理這個幅員遼闊的國家,印卡人修建了兩條大道,一條稱“海岸大道”,一條稱“高原大道”,形成貫穿南北全境總長1.8萬千米的道路網(wǎng)。沿途設有驛站,供信使傳達信息。另外,在冶煉澆鑄、紡織制陶、天文歷法、外科醫(yī)術(shù)、文學音樂等多個領域,都取得了杰出的成就。印卡人還創(chuàng)造了被稱為“基普”(quipu)的結(jié)繩記事法。
印卡國的主神是創(chuàng)造之神維拉科查(Viracocha),是其他神靈和包括天、地、人類在內(nèi)的萬物的創(chuàng)造者。其他神靈主要有:太陽神、雷神、月亮神等。印卡人信奉自然神,對世間萬物均奉為神明。 中國社會科學院拉丁美洲研究所研究員 中國拉丁美洲學會副會長
徐世澄 參考書目: Benjamin Keen,ed.,Latin American Civilization,Westview Press,USA,1996 Nicolai Grube,ed.,Maya divine kings of the rainforest,Konemann,Germany,English Edition,2001 Andres Ciudad,Los Mayas,el pueblo de los sacerdotes sabios,Anaya,Espa?a,1988 Los Incas, el Pueblo del Sol,Aguilar Universal,Espa?a,1991 郝銘瑋 徐世澄著:《拉丁美洲文明》,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 〔美〕西爾瓦納斯.G.莫萊著:《全景瑪雅》,國際文化出版公司,北京,2003年 〔美〕諾曼?哈蒙德著:《尋找瑪雅文明》,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 〔美〕喬治?C.瓦倫特著:《阿茲特克文明》,商務印書館,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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