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沈陽故宮博物院建院84周年,各項活動格外頻繁,最近遠道而來的客人是臺北歷史博物館研究組主任徐天福。他此行的目的是為明年1月在臺北開幕的“大清王朝”展選定文物。去年敲定整個計劃后,沈陽故宮博物院正式躋身兩岸故宮珍品交流的序列,清代宮廷文物珍品的展品陣容蓄勢待發(fā)。
目前,基本確定沈陽故宮在臺展出的文物共80多套(組),共計100多件,年代從清朝入關(guān)前一直到清乾隆年間,文物以努爾哈赤、皇太極曾使用過的物品為主,包括宮廷器物、服裝、書畫、陳設(shè)工藝品等,并通過建筑復(fù)原模型、畫面等資料最大限度地展現(xiàn)一個相對完整、具體的清代前期歷史風(fēng)貌。
“破冰”到“融冰” 兩岸故宮打開局面
去年10月,北京故宮與臺北故宮進行了歷史性的破冰合作,在臺北舉辦了“雍正王朝”大展。在這次展覽上,北京故宮的鄭欣淼院長、沈陽故宮博物院院長武斌與臺北故宮院長周功鑫確立了交流的具體想法——在臺北舉辦“大清王朝”展,并進一步落實2012年在臺北故宮舉辦“東西方珠寶展”的提議,后者的重點是溥儀出宮珠寶和婉容的一些首飾。
今年5月武斌第三次到臺灣時,與臺灣歷史博物館新任館長張譽騰商議舉辦大規(guī)模文物展。6月12日,臺灣歷史博物館方面派人來沈,“大清王朝”展進入實質(zhì)性階段。兩岸三座故宮合作前景非常廣闊,其深入交流的中遠期規(guī)劃,終于開始獲得落實的空間。
中國的三座“故宮”——因歷史問題而分兩地的北京故宮和臺北故宮,以及建立在清代入關(guān)前都城盛京(今沈陽)的沈陽故宮,是中國明清文物珍品收藏的制高點。然而兩岸珍品文物交流并非都如今天這般順風(fēng)順?biāo)?/p>
在幾年前仍然“冰封”的狀態(tài)下,因兩岸故宮的強烈愿望,故宮珍品交流也曾經(jīng)暗流涌動,文物往往通過借用展出的形式往來于海峽之間。文物的安全維護,在彼此的小心翼翼之下還是成了最讓雙方頭疼的問題。
2003年,臺灣中華書畫印藝術(shù)學(xué)會會長張建富曾向北京故宮商借清末古董至臺展覽,當(dāng)文物運抵高雄美術(shù)館拆封時,發(fā)現(xiàn)箱子受到撞擊,打開后兩件古董遭到損壞,它們分別是乾隆時期的“少年頂花籃方樂箱跑人鐘”與“畫琺瑯大吉福瓶式風(fēng)扇”。為此,張建富起訴運送這批文物的海灣海運公司要求賠償。經(jīng)當(dāng)?shù)厮痉C關(guān)一、二審判決,依據(jù)當(dāng)?shù)睾J逻\輸法律,以1公斤賠100元臺幣為標(biāo)準(zhǔn),兩件古董共13公斤,海運公司只需賠1300元臺幣。遭遇如此荒謬結(jié)局,再加上北京故宮文物前后又在赴英國、日本展出時發(fā)現(xiàn)損壞,故宮文物外借展覽從此越來越難。
待兩岸故宮交流“破冰”之后,“司法免扣押”這個詞又屢屢見諸媒體,臺北故宮高層認(rèn)為,“沒有完成司法免扣押條款”是影響文物來祖國大陸展出的主要原因。那么,到底什么是“司法免扣押”?
“司法免扣押條款”主要規(guī)范擁有爭議文物的國家和地區(qū),在相關(guān)文物“赴外展出”時不會受到司法追訴或扣押,以確保外借文物“有借有還”。由于帝國主義殖民時代或戰(zhàn)亂時,各國文物常遭掠奪或所有權(quán)轉(zhuǎn)移,近年來,國際上追討文物的聲浪高漲。許多國家和地區(qū)也制定“司法免扣押”條款,以確保文化交流無阻。
就此問題,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曾力表誠意:“我認(rèn)為,大陸方面至少能拿出兩個事實來打消臺灣方面的顧慮。一是最近3年共有60多個境外博物館在大陸舉辦展覽。這說明大陸有良好的文物展覽條件和理解這些文物的參觀者。二是我們一再聲明,而且還可以再次聲明,回大陸展覽的文物不涉及所有權(quán)和保管地點的問題。”
為了消除臺灣方面的顧慮,鄭欣淼也曾公開表態(tài):“你拿若干件文物到我這里展出,我押若干件價值相當(dāng)?shù)奈奈镌谀隳抢铮踔廖覀兛梢远喑鲆恍?,你該放心了吧?;蛘?,雙方也可考慮在第三地合作辦展。比如,清宮‘三希堂’的3件珍品,北京故宮有2件——王珣的《伯遠帖》和王獻之的《中秋帖》,臺北故宮有1件——王羲之的《快雪時晴帖》,大家是不是都拿出來,在第三地合辦‘三希法帖展’?”
因此,當(dāng)沈陽故宮加入到兩岸故宮珍品交流的隊伍中來時,就承擔(dān)著多方位的重要角色。新的時空既得拓展,逾100件成規(guī)模、成系統(tǒng)的珍品文物勢必吹皺2011年初春兩岸珍品交流的第一池春水,兩岸故宮文物珍品交流穩(wěn)健升級,前程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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