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人成龍表示,正在考慮把他20年前收藏的十間古建筑中的四間送出國門,捐贈給一所新加坡大學做教學之用。消息一出,爭議四起。網(wǎng)友希望成龍能夠慎重考慮,讓瑰寶留在中國。
古建筑贈給新加坡也是“用腳投票”。
香港藝人成龍表示,正在考慮把他20年前收藏的十間古建筑中的四間送出國門,捐贈給一所新加坡大學做教學之用。消息一出,爭議四起。網(wǎng)友希望成龍能夠慎重考慮,讓瑰寶留在中國。
在電影里,成龍曾說過這么一段臺詞:“只要是人家的文物,我們一定要還給人家”。而在戲外,成龍也曾說過,“沒有一個人到人家的國家,把人家的文物給搶了……這種行為是可恥的”。可是為什么他“幾乎有沖動想把其余那六棟也捐給他們”,甚至于認為新加坡是古建筑的“最好歸宿”呢?爭議民族大義,倒不如反思為什么成龍更信任新加坡。
古建筑是不具有再生的功能的,一旦保護不好就意味著“死亡”。而新加坡的歷史其實并不長,留下的古建筑本來就少,加之上世紀70年代又曾對古建筑的大拆大建,更是少之又少。但是,從1971年制定《保存古跡法令》,1989年制定《市區(qū)重建局法令》,再到1998年的《規(guī)劃法令》,新加坡除了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規(guī)保護古建筑之外,對于法令執(zhí)行的一貫性和嚴肅性,使得一個原本缺乏歷史和自然資源的國家,如今卻讓每一個去過的游客為其對古建筑的保護感到震撼。
反觀我們,相關部門守著無數(shù)瑰寶卻更熱衷于關起門來賺取門票錢。為此,諸如“阿房宮”先拆再建也就不稀奇了。
讓文化瑰寶留在中國,除了說關鍵要看行動。其實受捐古建筑并不是什么新聞,新加坡不但主動伸出橄欖枝,還提出將藏品當作教育材料,讓建筑學學生作為研究參考……我們何時也能像新加坡那樣更“熱心”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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