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位藝術家要取得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是十分困難的,有如登山,要一步一步地去努力。許多藝術家在其技藝得到社會承認之前,都被迫從事過低賤的計時工作以維持生活。有些人或托庇于學術研究機關,或從事藝術管理工作。雖然這些工作崗位提供了生活保障以及與其他藝術家接觸的機會,但許多藝術家卻發(fā)現他們沒有時間和創(chuàng)造力去創(chuàng)作自己的作品。少數藝術家為了謀生,不得不過著雙重人格的生活。一方面以筆名創(chuàng)作被稱之為“藝術垃圾”的作品來換取生活費用,一方面在不懈地追求探索著自己獨特的創(chuàng)作風格。這種使人癲狂而缺乏連貫性的工作條件,令藝術家在精神上付出重大代價。因此說,作為一位藝術家要取得經濟上的成功和社會的承認,不僅僅是一個如何完善其藝術技藝的問題,同時也是一個如何有效地推銷自己作品的問題。第一個步驟是尋找銷售自己作品的地方。作品屢遭畫廊拒絕接受的經歷使一些藝術家深感沮喪,因而其作品在藝術比賽或評選活動中獲得賞識之前,他們不愿再與任何畫廊接觸。也有一些藝術家在利用諸如銀行、餐廳、地鐵站、醫(yī)院、旅館甚至出租車等這些所謂“替代空間”方面成績不俗。標有藝術家姓名和價格的作品常在這些地方懸掛展出。如果作品售出,藝術家一般要付給這些機構少量傭金。某些替代空間是經過改建的公共建筑或庫房,這些地方為沒有名氣的藝術家們提供了最廉價的畫室與展覽場地。采用這種銷售方式,使許多藝術家在得到各畫廊賞識之前,便已為公眾所熟知了。得到州和聯邦政府資助的各種藝術活動也為藝術家們提供了就業(yè)機會,開拓了作品的銷路。參看下面第十章。互聯網是另一個銷售藝術品的地方,而無論是藝術家直接銷售自己作品,還是通過在線畫廊或諸如eBay那樣的拍賣行。 其他一些藝術家在展銷會或工藝品展覽會上通過租攤位來推銷自己的作品。但干這一行,對許多藝術家來說,可能也是頗為尷尬的,因而有些人感到,還是找一位助手照顧攤位較好。另一種類似的作法是與其他人聯合銷售作品,輪流負責照料攤位。有時,這種聯銷形式就會發(fā)展為一所合作制畫廊。在美國各地已有幾所合作制畫廊取得了相當可觀的成就。不過,在組建合作制機構之前,合作伙伴必須花費一部分精力去解決那些不可避免的內部利害沖突,力爭在開始階段即將其消除。一個高效率的合作制機構的成員必須培養(yǎng)出高效經營所必備的氣質與商業(yè)才干。而這些特質并不是所有藝術家都具備的。另一個潛在的問題是如何防止人才流失。一個合作制機構在將其收入平均分配給其成員的同時,也必須對那些已經成名的合作者進行獎勵,以留住他們,使其不致于脫離團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