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居住在北京市西城區(qū)磚塔胡同84號院長達50余年的劉大媽正準備外出,小院圍墻上張貼著拆遷公告。
中國國家文物局新聞發(fā)言人李耀申28日在此間表示,針對近期多處名人故居遭毀,文物部門將深入研究近現(xiàn)代名人故居的認定標準等問題,依法求實保護。
他表示,名人故居中屬于不可移動文物的都要依法保護,但名人故居保護管理涉及到建設(shè)、規(guī)劃、文物多個部門,情況比較復(fù)雜。有的原址經(jīng)過多次翻建改造,文物原狀已不復(fù)存在。有的名人同一時期在不同地方有多個生活居住的地點,有的名人在同一城市有多處居住的地點,要有所區(qū)別。
他指,作為文物部門,要深入研究近現(xiàn)代名人故居的認定標準等問題,認真聽取各方意見,扎實開展文獻研究和實地調(diào)查工作,準確掌握名人故居的真實價值,在此基礎(chǔ)上提出保護意見。文物部門將加強與各級政府的溝通,充分聽取媒體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共同做好名人故居保護工作。
此外,今年是文物保護法頒布30周年和修訂實施10周年。李耀申透露,全國人大將赴中國各地開展文物保護法執(zhí)法檢查活動,國家文物局對文物保護法存在的空白和不完善的地方進行了梳理,包括:文物范疇是否需要擴充擴展、文物認定標準、公眾參與文物保護的方式、尚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文物利用方式、文物修繕的標準、政府在文物修繕中的責任、博物館文物資源共享、民間文物的合法流通、民間文物鑒定、文物違法行為的懲處等備受社會關(guān)注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