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wǎng)北京3月13日電
(記者陳燁菲)“高等學校入學考試日期從7月的7、8、9三日調(diào)整到6月的7、8兩日,已體現(xiàn)了以人為本的原則,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但6月的7、8兩日大部分時間不逢周六、周日兩個公休日,存在著很多問題。我建議將高考日期調(diào)至6月的第一個雙休日。”全國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委員、天津市委會副主委、天津農(nóng)學院院長、西青區(qū)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兼)邢克智在接受人民網(wǎng)記者專訪時說。
邢克智代表認為,高考日期處于工作日存在著以下幾個問題:
一,考生的家長為陪孩子參加高考而去請假,影響家長的正常工作;
二,離家遠的考生很早就得從家出來奔赴考場,使本來就比較大的交通壓力會進一步 增大;
三,考點校的非高考年級學生們的停棵,影響考點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非高考學生的學習;
四,離家遠的考生中午不能回家很好地休息,影響下午考試水平的發(fā)揮。
五,工作日舉行高考,往往導致很多社會活動因為與高考“撞車”而延期或取消,公安、交通、醫(yī)療等部門也不得不動用大量精力,一方面應(yīng)付日常工作,一方面為高考“保駕護航”,從而提高了組織高考的成本;
六,工作日高考,上班的人多,噪音大,不利于考生的發(fā)揮。
針對目前高考時間存在的這些問題,邢克智代表提出了兩點建議:
一將高考日期由6月的7日、8日調(diào)整到6月的第一個雙休日;
二盡可能的將考生按居住地就近安排考點。
高考日期和考點安排的調(diào)整對考生及學校的影響不大,而對于考生家長,好處是明顯的。如果有人認為,因為高考日期和考點安排的調(diào)整會增加社會成本的話,主要涉及的是其他行政機關(guān)、衛(wèi)生、交通、城管等,但這個增加的成本和降低的成本相比要小的多,所以在總體上說,社會成本總體上是降低的。
由此可見,若將高考日期改在6月的第一個雙休日,將考生按居住地就近安排考點,應(yīng)該是一個多贏的結(jié)果。希望盡快調(diào)整高考日期,使這件利國利民的好事早日得以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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