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人Clint Arthur
時尚界巨頭路易·威登(LV)最近成功打贏了一場信譽官司。起訴人Clint Arthur最終敗訴。
這個起訴是2008年提出的,在起訴中,Clint Arthur宣稱,他曾經(jīng)在LV和村上隆在洛杉磯當代藝術博物館(MoCA)聯(lián)合舉辦的展覽上買了一個LV手袋,但買了之后他發(fā)現(xiàn),這個包并不是如宣傳的那樣:是由專門為那次展覽生產(chǎn)的一批帆布制作而成,而是用LV常規(guī)生產(chǎn)線上的很多塊碎片拼湊而成的。而這批包的售價卻高達6000到10000美元,而這樣一個手包的成本只需要100美元,只是每個手包上有一個手工釘制的金屬和藝術家簽名的木質底座。于是,他起訴了LV,起訴的理由是商品欺詐。
但法官駁回了他的欺詐指控,理由是Arthur在買那個手包的時候就應該知道自己買的是什么東西。這次起訴還牽出了這樣一共細節(jié):村上隆和LV在MoCA聯(lián)手推出的那個主題展一共銷售了214件LV的商品,銷售總額達到了140萬美元。
把LV專賣店和村上隆的展覽同時在MoCA里推出是村上隆的主意,他當時給LV的CEO Yves Carcelle寫信說:“LV可以配合這次展覽專門推出一款產(chǎn)品,并在LV的專賣店里銷售,這可以被視為是一件藝術作品,并且成為展覽本身的一部分。在博物館里銷售奢侈品,雖然這在很多人眼中是可恥而不可思議的行為,但這是在別的展覽上不會出現(xiàn)的。”(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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