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花14萬元買了幅霍春陽的《早報春陽》,結果霍春陽自稱“從沒畫過這幅畫”。徐先生因此把賣畫人趙某告到法院,要求退畫還錢?!盎舸宏栍质亲C人,又是鑒定人,他說的不能采信。”海淀法院昨天開庭審理此案時,趙某不認可霍春陽的“自鑒”。
徐先生說,今年5月,自己通過熟人介紹認識了趙某,趙某當時帶著一幅天津畫家霍春陽的作品《早報春陽》?!八艺f是真跡,非常具有收藏價值?!毙煜壬貞洠w某估價16萬元,經(jīng)過一番還價,雙方以14萬元成交?!拔倚睦锊惶崳瑢iT去天津拜訪霍春陽,被告知從來沒畫過這幅畫?!毙煜壬贸霎嫞钢砦?,上面是霍春陽親筆寫的鑒定結論。
“原告換畫索賠,是欺詐行為!”趙某認為,徐先生采用了“調(diào)包計”。對于霍春陽的鑒定,趙某的律師也提出異議:霍春陽是證人還是鑒定人?如果是證人,他應該出庭,否則證言無效;如果是鑒定人,他鑒定自己作品的結論過于主觀,不能采信。但是,趙某并沒有提出委托法院鑒定的申請,他認為,雙方買賣合同真實有效,自己提供了畫作,已經(jīng)完成了義務。“我還懷疑作品上的鑒定結論是假的呢?”趙某提出意見,對此,徐先生也沒有證據(jù)證明鑒定結論為霍春陽親筆所寫。
此案將擇日宣判。
律師意見
贗品還是真跡畫家自己說了不算
贗品還是真跡?藝術品市場上的爭議,這兩年頻繁“登陸”法院,不少原告方的“尚方寶劍”就是畫家親口否認作品真實性,被告方則認為有些畫家之所以“說瞎話”,是要否認早期或者不佳的作品,保住自己的地位和市場價值。
作者又當證人又當鑒定人,行嗎?
“不行?!北本┦泻洗蓭熓聞账鶆懧蓭熤赋觯b定人應由司法機關指派或聘請,并且鑒定人不得與案件有利害關系,據(jù)此規(guī)定可知,畫家自行做出鑒定,不能作為鑒定證據(jù)使用?!拌b定應由法院通過搖號,選出有資質(zhì)的個人或機構,然后其出具的鑒定結論才能作為法律證據(jù)使用?!眲⒙蓭熯€認為,畫家本人和案件關系密切,即使作為證人,證言采信度也不高。
對于藝術品交易,劉律師建議使用更規(guī)范、細致的合同,包括作品作者、制作時間、發(fā)表時間、市場估價、違約賠償?shù)瓤铐?,特別是作品從作者本人手中流出時,應該配置“保真證書”一類的證明,避免日后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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