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擁有非凡的視覺藝術創(chuàng)作才能,卻因無緣得遇伯樂或無處展示作品而一直藉藉無名;有些人對藝術品摯愛深切,卻苦于囊中羞澀而只能往家里的墻上貼些名作的復制品;有些公共場所,因缺少藝術創(chuàng)意的點綴而顯得蒼白寡味讓人無心流連……碰到這一切,應該怎么辦?且看臺灣的解決之道——“藝術銀行”。
“藝術銀行”是個什么東東?
在一般人看來,藝術屬“陽春白雪”,那是文藝家的事兒;銀行則沾染了銅臭氣,是資本家的事兒。當藝術遇到銀行并合體,又會擦出怎樣的火花呢?
本土藝術的福音
且慢說二者水火不容。藝術家也是人,不但創(chuàng)作有成本,還要吃飯睡覺租房子。這些開支壓力,在他們能“閑來寫幅青山賣”的功成名就之前,顯然是個不小的問題。名滿天下的荷蘭畫家梵高一生窮困,不得不依靠其弟弟的接濟才能勉強維持生計。但并不是所有的藝術工作者都有一個有錢且愿意接濟他們的親戚。如果能有一種方式,既可以為剛起步的藝術家提供經(jīng)濟支持,又可以促進藝術品的流通提振他們的名氣,何樂而不為呢?現(xiàn)在,名為“藝術銀行”的福音真的來了。
過一段時間,臺灣的松山機場、桃園機場、高速公路休息站、臺北火車站、港務公司營運大樓、醫(yī)院和酒店大堂里,可能出現(xiàn)一批帶著臺灣本土藝術氣息的作品,并且不斷流轉、變化。并非這些公共空間的負責人忽然將預算倒向了藝術品投資——這些作品很可能是租來的,而且租金并不太高。因為,這是臺灣“藝術銀行”計劃的一部分。
說白了,“藝術銀行”就是藝術家與市場的“中介”,而臺灣“藝術銀行”的“中介”是政府。“藝術銀行”由當局文化部門出面收購本土藝術家作品,以合適的價格租賃給機關或企業(yè)美化空間,讓作品走進大眾生活,被更多人看見。這樣既鼓勵本土創(chuàng)作,促進藝術品市場流通,也培養(yǎng)民眾的美學修養(yǎng)。
當局支持其來有自
多年前,身為作家的龍應臺應邀到一個美國大使館參觀,一進門便被帶到美國藝術家的作品前欣賞他們的作品。它們在進入龍應臺視野之前,已經(jīng)被帶到全球各地的美國使館巡回展出過。美國人推廣本土藝術的熱情給龍應臺留下了深刻印象。如今,作為臺灣當局文化部門負責人,她借鑒這種做法,在臺灣推出了“藝術銀行”計劃。
藝術銀行雖是“外來物種”,但同臺灣多年來“政府扶持藝術”的政策思路是一脈相承的。在20世紀90年代,比較有代表性的是當時“文建會”籌建的“藝術家之屋”,該委員會還給藝術家進行創(chuàng)作無償提供了很多場地,較為著名的有臺中20號倉庫、華山藝文特區(qū)、高雄駁二特區(qū)等。當局的支持促進了藝術的繁榮。
但其后嘉士得、蘇富比拍賣公司從臺灣撤出,香港變成華人藝術品市場拍賣的總部,再加上近幾年大陸畫作市場崛起,臺灣畫廊漸漸被邊緣化,臺當局該如何解決藝術家發(fā)展空間被壓縮的問題?龍應臺主導的“文化部”調(diào)研籌劃,最終祭出了“藝術銀行”這一招。此舉可以讓無名畫作進入社會從而也進入市場,增加曝光度得到“慧眼識珠”的機會,進而激勵創(chuàng)作,發(fā)現(xiàn)和培養(yǎng)優(yōu)秀藝術人才。
讓藝術走入生活
根據(jù)臺“文化部”提供的資訊,“藝術銀行”第一年預計投入3500萬元(新臺幣,下同)購買臺灣藝術家作品,另外3500萬元預算將用于裝潢展示空間和支付相關人事費用。
該項目公開征集臺灣本土藝術創(chuàng)作者的藝術品,并將組建專家評審會,選出有潛力作品,買斷其版權。隨后,這些作品“只租不賣”,提供給有需要的機關、民間企業(yè)作空間裝飾用,透過收取租金,回歸支付“藝術銀行”運作成本。“藝術銀行”的藝術品租金費率為購入價格的0.4%,承租費用包含租金、保險費、運輸布卸展費,租期為3個月至1年。
與一些美術館收購藝術品重于“館內(nèi)”典藏性質(zhì)不同,“藝術銀行”不重在囤積賺錢,重在“美學扎根”,把藝術品置放于公共空間,讓更多的普通民眾無需購買門票就可以近距離認識、欣賞。
走在臺北一些公共空間、對外開放的一些機關部門以及企業(yè)內(nèi),都有藝術品布置。“但好多都是名品的復制品,為什么我們不用鮮活、有創(chuàng)作者的手在上面留下真實情感的本土藝術品呢?”龍應臺強調(diào),藝術銀行就是把門打開,讓藝術可以進入民眾“隨時隨地呼吸和工作的生活空間”,從而提高民眾的藝術素養(y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