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宮廷畫院,是指在中國古代皇家宮廷內(nèi)部所設置的,掌管宮廷繪畫事務的官署,除了要為皇家繪制各種畫作之外,還要承擔皇家藏畫的鑒定整理、保存以及培養(yǎng)繪畫生徒的等等事務。宮廷畫院的出現(xiàn)建立在兩個前提條件之上:一方面,階級統(tǒng)治的加強使得宮廷管理機構建制趨向完善,皇權統(tǒng)治開始在宗教、文化藝術等各個方面施加影響,繪畫領域也不例外;另方面,繪畫藝術的積累發(fā)展,使其社會功能受到普遍的重視,成為統(tǒng)治者維護其統(tǒng)治以及生活享樂可資利用的有效工具。
宮廷畫院的確立大致經(jīng)歷了三個時期:夏商周時期,宮廷繪畫出現(xiàn),為之后宮廷畫院的濫觴打下基礎;漢代,統(tǒng)治者為宮廷畫師設定專屬職官,并在宮廷之內(nèi)設立專門“畫室”,管理繪畫事務,為后世畫院之濫觴;至唐代,唐玄宗即位之初便在宮廷之內(nèi)設置翰林院,成為五代時期宮廷畫院的雛形。這一階段可以稱之為“前畫院時代”。
到五代時期的后蜀,孟昶于明德二年(935)創(chuàng)置“翰林圖畫院”,并于院中設待詔、祗侯等職,成為中國繪畫史上有正式畫院之始。宮廷畫院發(fā)展到兩宋時期,達到其歷史發(fā)展的最高水平。宋代立國之后,便設置“翰林圖畫院”,羅致四散在各地的畫家,到宋徽宗時期,更是在多方面完善了畫院制度,設置畫學,擴大了畫院的規(guī)模,將宮廷畫院推向其歷史的最高峰。從五代到兩宋,可以稱之為中國繪畫史上的“畫院時代”。
宋代之后,畫院傳統(tǒng)便逐漸衰落了。元代廢棄宮廷畫院,宮廷之內(nèi)沒有畫院設置,只是將畫家分散在集賢院、奎章閣學士院以及秘書監(jiān)等機構。到明代,雖有畫院之名,卻無畫院編制之實,相比宋代,在機構、制度、授職等方面上顯得很不完善,明代供奉內(nèi)廷的畫家,大多活動在文華、武英、仁智三殿,此三殿可視為與宋代翰林書畫院同等性質(zhì)的機構。清代宮廷不設畫院,但宮廷畫家的活動卻有專門的場所,從畫作到如意館,再到畫院處,清代宮廷繪畫機構經(jīng)歷了一個動態(tài)的發(fā)展過程。元、明、清三代,宮廷畫院的發(fā)展遠不及宋代那般輝煌,甚至可以稱得上是慘淡經(jīng)營,可以看作是“后畫院時代”。至清朝滅亡,階級統(tǒng)治結束,中國古代宮廷畫院也就真正成為了逝去的歷史。
二、前畫院時代
王伯敏先生認為,宮廷畫院的設置,肇始于五代,其實濫觴于漢、唐,漢代雖無畫院,卻有“畫室”;唐代雖無畫院之名,實有畫官應奉禁宮,規(guī)模已備。宮廷畫院的正式設立,離不開之前漫長歷史的積累。夏商周、漢代以及唐代,三個時期宮廷繪畫以及相關機構、職官設置的逐步發(fā)展,為宮廷畫院的正式設立打下了基礎,以下分而述之:
1.夏商周:宮廷繪畫的出現(xiàn)
夏、商、周三代政治、經(jīng)濟、文化的發(fā)展,為宮廷繪畫的出現(xiàn)打下了良好基礎。由于階級統(tǒng)治的出現(xiàn),以及體力勞動與腦力勞動分工等條件的成熟,使得宮廷繪畫在遙遠的夏、商、周時期便已悄然萌發(fā),并且,在周代迅速形成穩(wěn)定形態(tài),成為統(tǒng)治階級維護自己階級統(tǒng)治的有效工具。
(1)宮廷繪畫的萌芽
宮廷繪畫,就是指宮廷內(nèi)部以及為宮廷服務而進行的繪畫創(chuàng)作。宮廷繪畫是伴隨皇家宮廷的出現(xiàn)而逐漸出現(xiàn)的,它所涉及的內(nèi)容主要包括宮廷中的繪畫機構、宮廷畫家、宮廷畫論、宮廷繪畫教育、宮廷繪畫創(chuàng)作以及由此體現(xiàn)出的藝術風格等。宮廷繪畫的出現(xiàn),首先取決于是否出現(xiàn)其文化、體制上的載體—宮廷,而宮廷的建造則源于階級統(tǒng)治的出現(xiàn)。
夏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集權制國家政權。夏代統(tǒng)治者已經(jīng)開始“筑傾宮、飾瑤臺、作瓊室、立玉門”,為自己建造華麗的宮殿,推想當時已經(jīng)出現(xiàn)用來裝飾宮廷的壁畫了,可惜至今無考古發(fā)掘的實物作為佐證。約在公元前16世紀,成湯起而滅夏,建立商朝。與夏朝相比,文獻中關于商代繪畫的記載開始增多,并且,這些記載大都與當時的統(tǒng)治者發(fā)生著聯(lián)系。《尚書·商書·說命篇上》有這樣一段記載:“高宗夢得說,使百工營求諸野,得諸傅巖,作《說命》三篇。”商代高宗武丁力圖復興國運,夜里夢見上天賜給他一位賢良,于是命令百工詳細刻畫了夢中人的形象,派人按照圖像在全國各地尋找,最后在傅巖找到了。這次得繪畫創(chuàng)作很明顯是為階級統(tǒng)治而服務,所繪之畫像出于當時武丁身旁的“畫工”之手,當可看作是宮廷繪畫的初始形態(tài)。另外,《說苑·反質(zhì)》引《墨子》語:“紂為鹿臺糟丘,酒池肉林,宮墻文畫,彫琢刻鏤,錦繡被堂……”“宮墻文畫”是最早的關于建筑壁畫的文字記載,而此處的“宮墻文畫”,就是指商代的宮廷壁畫無疑。由此可見,夏、商時期,宮廷繪畫已經(jīng)開始萌芽了。
(2)宮廷繪畫形態(tài)的確立
至周代,禮樂制度日趨完善,確立了宗法制、分封制和嫡長子繼承制,并創(chuàng)設與之相適應的一整套包括職官、禮儀等諸多內(nèi)容的典章制度。宮廷繪畫形態(tài)在周代確立,主要表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是“畫繢”之工、“畫史”以及“客”,分別以不同的身份組成了宮廷繪畫創(chuàng)作的主體;另外,開始出現(xiàn)了與宮廷繪畫相關的理論探討。
關于“畫繢”之工,《周禮·冬官·考工記》作如下解釋:“畫繢之事,雜五色。東方謂之青,南方謂之赤,西方謂之白,北方謂之黑,天謂之玄,地謂之黃。青與白相次也,赤與黑相次也,玄與黃相次也。青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青謂之黻,五彩備謂之繡。土以黃,其象方,天時變,火以圜,山以章,水以龍,鳥獸蛇,雜四時五色之位以章之,謂之巧。凡畫繢之事,后素功。”
《考工記》所記載的“畫”工,主要指在青銅器或墻壁上進行繪畫或刻畫的工匠。周代宮廷及皇家寺廟中都飾有大量的壁畫,《孔子家語·觀周》記載:“孔子觀乎明堂,睹四門墉,有堯舜之容,桀紂之象,而各有善惡之狀,興廢之誡焉。又有周公相成王,抱之負斧扆,南面以朝諸侯之圖焉。”這些進入歷史記載的壁畫,應該都是“畫”工所完成的作品。“繢”工,則應該是專門在服飾、旗幟等絲帛織物上進行繪畫創(chuàng)作的工匠。按《周禮》記載,當時天子、后妃、諸侯等貴族的衣服上均有繪畫的圖案。如天子祭天的“大裘”,畫日、月、星、山、龍、華蟲(即雉)六種圖案,祭享先王的“袞冕”,畫龍、山、華蟲、火、宗彝(即宗廟祭享用的虎葬、蜼彝)五種圖案;祭祀山川的“毳冕”,畫宗彝、藻(即水草)、粉米(即碎米)三種圖案。后妃從天子祭先王的“袆衣”則以五彩畫翚雉之形等。所以,宮廷需要大量的“繢”工來為其服務。“畫繢”之工都是歸屬“百工”之下的工匠,在身份上與后世宮廷之內(nèi)的匠作畫工很接近。
關于“畫史”,《莊子·外篇》中記載:“宋元君將圖畫,眾史皆至,受揖而立,舓筆和墨,在外者半;有一史后至者,儃儃然不趨,受揖不立,因之舍,公使人觀之,則解衣盤礴,裸。君曰,可矣,是真圖畫者也。”這則記載說明,當時宋國已經(jīng)有了“畫史”,“畫史”隨時會受統(tǒng)治者的召喚,地位比較低下。王伯敏先生認為,當時除了宋國之外,如齊、魯、楚等諸侯國,都有“畫史”。畫史的身份不同于“畫繢”之工,是春秋戰(zhàn)國時期宮廷繪畫創(chuàng)作的又一主體。
《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中,有兩則關于繪畫的記載,一則曰:“客有為周君畫莢者,三年而成,君觀之,與髹莢者同狀,周君大怒。畫莢者曰:‘筑十版之墻,鑿八尺之牖,而以日始出時加之其上而觀。’周君為之,望見其狀盡成龍蛇、禽獸、車馬,萬物之狀備具。周君大悅。”另一則是關于“客”為齊王畫。兩則記載中,都出現(xiàn)了為諸侯君主進行繪畫創(chuàng)作的“客”。“客”,也就是“食客”,是戰(zhàn)國時期,投奔到諸侯王公門下,為其所豢,并為其服務,借以實現(xiàn)個人價值的人。擅長繪事的門客,其性質(zhì)類似于后世的專職宮廷畫師,唯一的區(qū)別在于,后世宮廷畫師有的被授予一定官職,但“客”卻僅僅是被諸侯王公所收容。
《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中還有一則關于繪畫的記載:“客有為齊王畫者,齊王問曰:‘畫,孰最難者?’曰:‘犬馬難。’‘孰易者?’曰:‘鬼魅最易。’夫犬馬,人所知也,旦暮罄于前,不可類之,故難。鬼神,無形者,不罄于前,故易之也。”齊王與“客”進行了有關繪畫理論的探討,涉及到繪畫創(chuàng)作過程中寫實與藝術想象的問題。韓非子借用“客”之口,說出寫實性繪畫是認真的、如實的反映客觀世界,所以是不容易的,也可看作是宮廷繪畫理論的先聲,后世宮廷繪畫所追求的大都是嚴謹寫實的畫風。
2.漢代
(1)西漢
西漢時期,開始設置與繪畫相關的宮廷機構。漢武帝時,采用宰相董仲舒的意見,“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表彰六藝,設太學,置博士,“創(chuàng)置秘閣,以聚圖書”,開始招收畫工隸屬黃門署,以備詔作畫,此即所謂的“黃門畫者”,《漢書·霍光傳》記載:“上乃使黃門畫者畫周公負成王朝諸侯以賜光。”顏師古注曰:“黃門畫之署,職任親近,以供天子,百物在焉,故亦有畫工。”根據(jù)顏師古的說法,“黃門”之內(nèi)不僅有畫工,還應有其他百工之屬,所以雖然是畫工在宮廷內(nèi)的容身之所,但還不是專門的宮廷繪畫機構。
“黃門”據(jù)《漢書·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第七上》中記載隸屬“少府”。少府是專門負責皇帝本人和王室生活的一個機構。西漢時期,少府之下設有很多職官,“屬官有尚書、符節(jié)、太醫(yī)、太官、湯官、道官、樂府、若盧、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東織、西織、東園匠十(六)官令丞,又胞人、都水、均官三長丞,又上林中十池監(jiān),又中書謁者、黃門、鉤盾、尚方、御府、永巷、內(nèi)者、宦者(八)官令丞。諸仆射、署長、中黃門皆屬焉。”少府之中,“若盧”是制作兵器的,“太官”主皇帝膳食,“道官”主餅餌,“胞人”主掌宰割者也,“黃門”與此類職官一樣,是專門安置為皇帝服務畫工的地方。另外,“中黃門”,班固引顏師古注曰:“中黃門,奄人居禁中在黃門之內(nèi)給事者也。”黃門畫工不但與諸色百工混雜在一起,甚至同與閹人同處黃門之內(nèi),可見地位不高。
西漢時期的宮廷畫家,《西京雜記》中記載的較為全面,畫工有杜陵毛延壽,為人形,丑好老少必得其真。安陵陳敞、新豐劉白、龔寬,并工為牛馬飛鳥眾勢,人形好丑,不逮延壽。下杜陽望亦善畫,尤善布色。樊育亦善布色。
(2)東漢
東漢時期,宮廷之內(nèi)畫工規(guī)模擴大,分工更加細化。據(jù)唐張彥遠《歷代名畫記·卷三·述古之秘畫珍圖》下“漢明帝畫宮圖”條記載:“漢明帝雅好圖畫,別立畫宮,詔博洽之士班固、賈逵輩取諸經(jīng)史事,命尚方畫工圖畫,謂之畫贊。”再有,同書卷一“敘畫之興廢”中記載:“漢明雅好丹青,別開畫室。又創(chuàng)立鴻都學,以集奇藝,天下之藝云集。”明帝所別立之“畫宮”、“畫室”在《后漢書·志第二十六·百官三》中記載了下來。
東漢時期,在宮廷機構“少府”之下,設有“黃門署長,畫室署長,玉堂署長各一人。丙署長七人,皆四百石,黃綬。本注曰:宦者。各主中宮別處。”西漢時期只有黃門署,下有黃門畫工,由是可知,東漢一方面延續(xù)了西漢舊制,仍設有黃門署,并且,在明帝時期,別立“畫宮”,那就是“畫室署”,并在其下設置“尚方畫工”以應詔圖畫,長官為畫室署長。所以,東漢宮廷繪畫機構的規(guī)格制度較西漢時略高且更趨完備。王伯敏先生據(jù)此認為:“這種‘別開’的‘畫室’,其實就是后來宮廷設置畫院的濫觴”,足見其意義重大。
東漢宮廷畫家的組成,已經(jīng)開始出現(xiàn)兩種不同的階層。一種是黃門畫工和尚方畫工,即專職的宮廷畫家;一種是文人畫家,供職于朝廷,只偶爾會奉召作畫,如蔡邕,此外還有張衡、趙岐和劉褒。
3.唐代
唐代宮廷并沒有設置專門的繪畫機構和畫院制度,大部分宮廷畫家都被集中安置在翰林院中,此外,宮中的文學三館,弘文館(亦稱昭文館)、史館、集賢院三館中也有不少畫家供職,尤其集賢院之下的集賢殿書院,自開元十三年設置,下設“畫直”,基本是專職進行繪畫創(chuàng)作的宮廷畫師。此外,還專門設置了一些閑職來安置宮廷畫家,有的甚至達到了較高的官位。
(1)翰林院
據(jù)《資治通鑒·卷二一七·唐紀三》記載:玄宗即位,“始置翰林院,密邇禁廷,延文章之士,下至僧、道、書、畫、琴、棋、數(shù)術之工皆處之,謂之待詔。”在翰林院供職畫家,技藝特別高的,另作別論,有的授內(nèi)廷供奉,也有授“內(nèi)教博士”的。翰林院的待詔畫家會隨時受到皇帝的召喚作畫,是皇帝專有的宮廷畫家。吳道子便是一例,吳道子入宮之初,宮外尚有很多人請其作畫,于是,玄宗便“封禁”吳道子之手,據(jù)記載,當時吳道子“非有詔不得畫”。在現(xiàn)有文獻記載中,很少出現(xiàn)有關于翰林院待詔畫家的記載,只有關于一些畫家供奉內(nèi)廷的記錄,例如《歷代名畫記·卷第九》記載,“殷杉、殷季友、許琨、同州僧法明,以上四人,并開元中善寫貌,常在內(nèi)廷畫人物,海內(nèi)知名。”出現(xiàn)這種情況,大概與當時供奉內(nèi)廷畫家社會地位比較低有很大關系,吳道子如果不是畫藝高超,躍出眾人,恐怕也很難見諸記載。
(2)集賢殿書院
集賢殿書院,是唐朝時管理圖書秘籍、負責校刊編纂等事務的機構,開元十三年(725)在原集賢殿、麗正修書院的基礎上設立,為當時的文學三館之一。《唐六典·卷九中書省·集賢殿書院》其下注釋云:“(開元)十三年召學士張說等宴于集賢殿,于是改名集賢殿修書所為集賢殿書院,五品以上為學士,六品以下為直學士,以說為大學士,知院事……其后,更置修撰、校理官。又有待制官名,其來尚矣……”
集賢殿書院下設修撰、校理、待制、留院、編錄、知書、孔目、校書、正字、知檢討、文學直、拓書、書直、畫直、裝書直、造筆直等職官。依據(jù)《唐六典》的相關記載,集賢殿書院職官依官品秩序依次為:大學士(一般為權院事者,由宰相充)、學士(散官五品以上,以有權院事之資歷)、直學士(散官六品以下)、侍講學士、修撰官、校理官、孔目官、中使、知書官(以上大抵為有官品的文人學士)以及直院。直院,是包括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的有官品的直官,“至十九年,以書直、畫直、拓書有官者為直院”,直院及以下,主要為充職于其中的書法、繪畫等專業(yè)人員,其名目有書直、書手、典書、拓書、畫直等。據(jù)《唐六典·卷九中書省·集賢殿書院》記載:“畫直八人,開元七年敕,緣修雜圖、訪取二人。八年,又加六人。十九年,院奏定為直院。”然而據(jù)目前所能掌握的資料來看,擔任過此職的僅有三人,張彥遠《歷代名畫記》中記載集賢殿書院畫直有楊寧、邵欽齋兩位,《唐書·藝文志》記載有張萱一位。
(3)其他機構
唐代,翰林院與集賢殿書院開始招攬畫家,并授予一定官職,逐漸形成一整套的機構和管理體制,為之后的五代正式宮廷畫院的建立打下了良好基礎,成為中國宮廷繪畫發(fā)展史上重要的轉(zhuǎn)折時期。除卻翰林院與集賢殿書院之外,在唐代宮廷機構之中,昭文館與少府之內(nèi),同樣有宮廷畫家出現(xiàn)。
據(jù)張彥遠《歷代名畫記·卷第九》記載,“薛稷,景龍末為諫議大夫、昭文館學士。多才藻,工書畫。”“殷聞禮,字大端,書畫妙過于父。武德初為中書舍人、趙王友,兼侍讀、弘文館學士。”兩人一個是昭文館學士,一個是弘文館學士,看似不同,其實是同一官職。因為唐初置修文館,后改稱弘文館,后再改昭文館,開元年間復稱弘文館,官職隨著機構名稱的變化而出現(xiàn)相應的變更。
關于少府,《新唐書·百官志》記載:“少府……掌百工技巧之政”,少府下有職官“左尚署”,“左尚署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五人,從八品下……凡畫素、刻鏤與宮中蠟炬雜作,皆領之。”畫家王知慎(武后時)、馮紹正(開元初)、陳義(開元中)曾任少府監(jiān);王定(貞觀時)、曹元廓(武后時)曾任尚方令;竇弘果、毛婆羅(皆武后時)曾任尚方丞。其中任尚方(即“尚署”的俗稱)令、丞者,有的可能就是由畫工升任的。唐代左尚署中的畫工除在宮廷內(nèi)服務外,還參與一些城市的“規(guī)劃設計”,例如《新唐書·百官志》中記載了左尚署畫作參與長安城規(guī)劃的事情,“工部……掌城池土木之工役、程式。……凡京都營繕,皆下少府、將作,共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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