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先秦墨跡
先秦墨跡包括從商代到戰(zhàn)國的墨跡。它們與各個時期的甲骨文、金文屬于同一類型的文字,但又無法用甲骨文、金文的名稱來指稱。這是我們要將它們單獨進行講述的第一個理由。更重要的理由,是這些墨跡構成了一個有別于上述字體的書寫傳統(tǒng)。例如戰(zhàn)國簡書,與同一時期的金文結構相近,但筆畫形狀相差很大。從筆法的演變來說,戰(zhàn)國簡處于一條更為重要的歷史線索中。因此,對先秦墨跡的講述,是對一段漫長的歷史時期中書寫傳統(tǒng)的概括,它遠遠超過了一種字體所具有的意義。它影響到此后整個書法史的發(fā)展。
用毛筆書寫的文字,與鑄造、刻制的文字筆畫質(zhì)感完全不同。
就審美而言,鑄刻文字是一個獨立的類別,它提供了一種特殊的線條風格,在書法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就文字的實際使用而言,書寫無疑是最重要的形式,它是文字運用的基本形式。即使是鑄造、刻制,一般來說,前面也都有個書寫的程序。書法的技巧、觀念、審美特征、審美理想等,主要是在書寫中得到發(fā)展的。
墨跡易于損毀,很長的時期里,研究早期書法史不得不主要依靠鑄刻文字,不過20世紀以來,許多早期墨跡陸續(xù)被發(fā)現(xiàn),從根本上改變了我們對那一時期書寫狀況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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